对于
离婚协议原则上是不可以单独撤销某一条款的,因为离婚协议在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领取
离婚证后,就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单独撤销某一条款。但若财产部分存在
欺诈、
胁迫的,可主张撤销该
财产分割条款。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
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
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协议,如果
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