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起诉离婚,原告需要预付法院的诉讼费,按照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诉讼一方若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需要另外向法院缴纳保全的申请费,同时,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需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4、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5、若离婚一方需要聘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