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
2、当合同关系终止时,承租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承租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就应该依照一般通行的习惯。押金既然是担保房屋的完整返还,就应该在房客返还房屋的同时由房东返还给房客。
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