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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告提供假证,可以认定是过错方吗

离婚时原告提供假证不能认定是过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离婚的过错方:
1、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
2、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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