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2-19 13:55:46
已帮助186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
拆迁
房与
商品房
在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拆迁房不是完全产权,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
2、时间交易限制,拆迁房的一般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而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3、拆迁房的交易比较多限制,购买风险会比商品房大一些,很有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4、由于拆迁房的建筑利润被限,因此商品房的质量会比拆迁房好。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津南区商业拆迁律师费收多少
(一)代理民事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10001至100000元 5%100001至500000元 4%500001至1000000元 3%1000001至10000000元 2%10000001元以上 1%(二)代理行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三)代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包括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3)一审案件最高不超过6000元/件;(4)二审案件最高不超过6000元/件;(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锡商品房拆迁该怎么补偿
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的主要区别
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的主要区别在于:1、危房改造是指对被认定为危房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或者修缮加固,而征地拆迁是指对土地进行征收,然后进行拆除。2、危房改造需要由个人提出申请,而征地拆迁无需申请,需要由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征地拆迁的决定。3、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而征地拆迁补偿的资金由征收人自行准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起诉有什么区别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提讼,并由人民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和制度。关于征收中的行政诉讼,是指征收当事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在征收当事人和其他征收主体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纠纷案件的活动。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作为两项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程序,二者必然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的不同亦需加以重视并区别开来,以便于对症下药,合理合法地采取征收救济措施。以下五点便是两者的区别所在。第一,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外部所设置的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的制度,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征收行政复议是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所设置对征收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和对依法行政职权进行监督的制度。第二,征收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实施两审终审制,具有严格、规范、全面并且收取诉讼费用的特点;征收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依据《行政复议法》是一级复议制,具有及时、快捷、简便、不收费的特点。第三,征收行政诉讼目前只局限于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范围之内,对抽象性的文件不在受理之列;征收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宽于征收行政诉讼,不仅受理对具体征收管理行为的异议,也包括一定为范围的抽象征收管理行为,如补偿标准的文件。第四,征收行政诉讼中,人民对征收管理行为是否适当只限于行政处罚这一块;而行政复议机关可对征收管理机关的全部行为是否适当进行审查。至于抽象行为的审查,如地方政府有关征收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人民只在审理时考虑是否适用,而不能改变或撤销,复议机关则有权变更或撤销;征收行政复议的审查权限大于征收行政诉讼的审查权限。其主要表现在针对不适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权上。第五,征收行政复议的效力低于人民的裁判,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进入行政诉讼,而进入诉讼的征收纠纷则不能再进入复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包含哪些
您好,关于商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产权年限不同。因为商住楼属于经营性用地,所遇不能享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规定,只能拥有50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之后可以向国家申请延长。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2)商住房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3)各项交易收费不同。商住房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商业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的房屋。交易契税、物业、水电等等的价格商用都要比民用贵了不少。住宅契税是房屋总价的1.5%,而商住楼是3%。还有,如果是按揭贷款的,利息不同,商住楼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个月要多交利息费用。商业用地(商住楼)全额按最高标准征税,而住宅有很多税费优惠。(4)居住环境不同。商住房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纯住宅一般一层2-4户居多,住着比较安静,舒适度也大大提高。(拆迁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5)商住房几乎没有绿化和孩子活动区域,一般会隔几层弄一个共享露台供大家活动,不过估计后期会成为堆放废品和停自行车的区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区别?
【颁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颁布时间】【实施时间】【效力属性】有效【正文】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 我想问下 我租个商品房 合同是一年的 但是我租了几个月不想租了 想退房 房东不愿意 协商不了 他那边也快拆迁了 我也转不出去 我该怎么办
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好是妥善处理比较好,低头不见抬头见,再说处理不好以后倒霉的还是自己。没有商量不成的事,找对方法。漏水给人家湿透了,好说好算那是他态度好自己仗义;要是态度不好,先要赔偿或者修复,谁住在里面找谁,他要是说找房东,那么可以要房东的出租合同看看,这些责任约定由谁负责这样就有目标了。要是他们真的都不管,那可以起诉,先礼后兵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有不少人购买集资房,但是大家对集资房的了解其实并不对,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集资房,那是因为集资房的价格常常比商品房不少,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贺瑞云
问题:我家徐州市铜山区的,遇到拆迁了,占用了我的水泥制品厂,和汽车修理厂,还如何赔付,政府修路占用
请把具体情况带给我,面谈
即明拆迁
问题:养置舍与养殖朋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有什么区别
你好,赔偿问题根据当地赔偿政策实行
即明拆迁
问题:养置舍与养殖朋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有什么区别
你好,赔偿问题根据当地赔偿政策实行
沙晓陆
问题:我是集体房屋在路边的.出租房屋国家征收国税...那我现在拆迁是按商品房还是民房
应该是民房的
征地拆迁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房屋拆迁中楼房应如何补偿
#征地拆迁
836次阅读
房屋附属物的评估赔偿标准有哪些
#征地拆迁
1354次阅读
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应归谁
#征地拆迁
1304次阅读
房屋征收的安置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
994次阅读
房屋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何
#征地拆迁
1444次阅读
房屋征收时是否给予土地证补偿
#征地拆迁
1162次阅读
关于
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精选专题信息
城市拆迁补偿面积换算标准
2024.06.07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什么
2024.06.07
农村集体土地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2024.06.07
拆迁补偿方式之产权调换
2024.06.07
拆迁时房屋装修费可以补偿吗
2024.06.07
征地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2024.06.07
征收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
2024.06.07
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能要回吗
2024.06.07
怎样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2024.06.07
村里占地种树怎么补偿
2024.06.07
建机场拆迁怎么赔
2024.06.07
违章建筑拆除是否有赔偿
2024.06.07
房屋征收是做什么的
2024.06.07
征地补偿被冒领怎么办
2024.06.07
厂区搬迁不去人员是否有赔偿
2024.06.07
公职人员能土地确权吗
2024.06.07
热门推荐
热门征地拆迁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土地征收律师
土地承包律师
宅基地律师
企业拆迁律师
政府信息公开律师
房屋拆迁律师
维权技巧律师
补偿标准律师
拆迁安置律师
政策法规律师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
宅基地公证继承流程
搬厂不赔偿怎么办最好
拆迁户口人头补偿政策
拆迁有户口就能分房吗
土地复垦费多少钱一亩
林地违建一定要强拆吗
楼房有贷款拆迁怎么办
民法典拆迁安置房规定
危房拆除的最新规定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文格式
征地拆迁行政复议答复意见
『模板』:《征地拆迁赔偿款分配协议》
拆迁合同
最新拆迁合同样本 拆迁协议书
拆迁房屋合同-最新拆迁房屋合同
房屋拆迁合同
拆迁房屋合同
拆迁承包合同
简单地上物拆迁补偿协议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
强奸罪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几年
交通逃逸判刑
一级重伤害怎么判刑
14岁团伙抢劫是拘留还是判刑
17岁杀一个判多久
故意伤害致死赔偿多少
16岁故意伤人罪会判多久
故意伤害的量刑
量刑三年一般判多久
敲诈勒索100万大概判多少年
强制猥亵罪判多少年
重伤害最多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重伤怎么赔偿和判刑
单位犯诈骗怎么追究个人责任
诈骗案怎么判刑
15岁抢劫案一般怎么判
敲诈勒索3000元判多久
帮助别人洗黑钱要判多久
持刀伤人判多久
12周岁负刑事责任
经济纠纷怎么定性诈骗
没定罪的最多拘留多久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重伤判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逮捕令下来多久判刑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
被故意伤害如何起诉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陈瑶律师
2024-05-24 19:46:39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高建占地亩数哪方测量为准?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陈瑶律师
2024-05-24 19:46:39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高建占地亩数哪方测量为准?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公司拆迁补偿员工多少钱
2024.06.07
1273次阅读
公路征地前流程是怎样的
2024.06.07
1830次阅读
企业停产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6.07
1526次阅读
工业用地拿地流程是怎样的
2024.06.07
1400次阅读
非法取土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4.06.07
1882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法与政策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
下载
2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
下载
3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明文规定的。别说不知道
下载
4
嫖宿幼女罪和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下载
5
什么算是收养
下载
6
调查令(向镇政府和社区调取某人的拆迁档案,以核实其是否已经在某镇享受拆迁待遇)
下载
7
拆迁,
下载
8
拆迁。
下载
9
什么是融资租赁
下载
10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职务侵占罪
保险诈骗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