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作为保
证人签订的
保证合同无效。
2、以公益为目的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的保证
合同无效。
3、企业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为保证人的,保证合同无效。
4、公司
董事、经理违反法律、
法规所作的
保证无效。
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