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名买房有书面协议时,实际出资人应妥善保管协议,协议中证明借名事实和出资情况的内容可作为主张房屋权益的有力证据。
(二)借名买房只有口头约定时,积极收集出资凭证、购房手续保管情况等间接证据,以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
(三)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实际出资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若借名买房关系被法院认定成立,房屋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四)若无法证明借名买房事实,房屋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际出资人可要求登记人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增值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