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后仍可起诉延期交房。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即便房屋已交付,买受人因出卖人违约遭受的权益损害事实依然存在,可依法主张权利。
(二)主张违约责任的方式。买受人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三)注意诉讼时效。起诉需在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