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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有:
1、已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收原件);
2、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查档证明(收原件);
4、已回迁安置证明及拆迁安置协议(收原件);
5、安置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企业企业单位的,需提交企业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企业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企业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安置企业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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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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