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的
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不因
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
房屋所有权人,
再婚后处分房产所得的收益,夫妻另一方既无处分权,也不享有收益权。仅仅是婚前财产形态上的转化。同理,夫妻一方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处分其婚前个人房产所得房款,也不因结婚而改变该款项的归属,仍为该为
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