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的土地引起的权利本身的交换。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互换后的权属不明确,那么就会出现互换双方对权利的争夺和对义务的推脱等情况,不利于集体之间的和谐。
再者,由于承包地分布地区与地形不同,缺乏合适的测量工具,互换承包地常出现面积不等等问题。在征地拆迁的时候,为了得到更多利益述求。互换承包地获利较少或无获利的一方,往往会要求取得原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这时候,双方就会因谁是土地上的权利者,谁有权获得补偿款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