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质损失核算
按实际损失计算,要收集相关票据、合同等证据,比如因名誉受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恢复名誉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
(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判定
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害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由法院衡量酌定。
(三)索赔途径
收集充分证据后,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