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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4 04:33:08 已帮助29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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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1、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是50年。我国的商住用地属于综合性用地,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综合性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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