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对于复杂案件,适用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可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若案件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要做好审限延长的准备,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