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2 13:06:00 已帮助94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有关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销售对象  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购买程序  凡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购买。
3)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