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使用,家属办理完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副联沿虚线叠上拿走,请不要将副联私自撕掉,以免影响孩子上户口。由于孩子一生将一直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回家后请妥善保管,严禁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出现任何涂改、毁损、过塑封皮等现象。如出现以上情况的,需要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换发。
2、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第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