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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被告人的权利

公益诉讼被告人的权利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5 20:12:23 已帮助48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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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很多人都知道,辩护权是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在官司中,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的自己的掌握的情况为自己的当事人做最大程度的辩护,同时任何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也享有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如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呢?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包括: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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