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违约方认为数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收集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如直接损失的支付凭证、间接损失的计算依据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的请求,只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会得到支持。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受损方需主张赔偿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该利益需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受损方要准备好损失相关的证据,如进货单据、预期利润的合理计算依据等,以便在诉讼或仲裁中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