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报告 1份 (打印,申报企业盖章 ) ;
(2)企业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 (打印、董事签字 ) ;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 (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 章 ) ;
(4)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各 1份,企业批准证书 (正本、副本 2) 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 复印件 1份;
(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 印件 1份;
(6)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提交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合同、章程 (含补充合 同、章程 ) 复印件各 1份;外资企业提交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章程 (含补充章程 ) 复印件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