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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一定要送检察院吗

刑事拘留之后,可不一定就直接送到检察院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对那些现行犯或者有重大嫌疑的分子,采取的一种临时把他们的人身自由给剥夺掉的强制办法。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把人拘留后的 3 天之内,会把材料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之后,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 1 天到 4 天。

要是碰到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延长到 30 天。

人民检察院得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那时候起,在 7 天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批准逮捕了,那这个案子就会接着移送检察院去进行审查起诉;要是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马上把被拘留的人给放了,或者把强制措施给变更一下。

所以说,刑事拘留之后到底会不会送到检察院,得看检察院的审查决定,还有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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