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临沂社保缴费滞纳金怎么算

临沂社保缴费滞纳金怎么算

自2007年10月1日起,将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滞纳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金额2‰的滞纳金。

  二、个体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断保职工,在2007年12月31日前补缴齐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凡是在2008年以后,未按规定缴齐2007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收取欠缴2007年及以后年度两项保险费的滞纳金。

  三、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部门或地税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社保滞纳金怎么算的相关信息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