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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的就是业主对小区内那些住宅、经营性用房之类的专有部分,那可是有所有权的,同时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又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那专有部分,就是有着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还能成为分别所有权的客体的那部分。

像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像支柱、屋顶、外墙之类的,还有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像楼梯、电梯、消防设备等等,以及部分区分所有人共有的部分,像各层间的楼板、隔墙之类的,这些都属于共有部分。

业主对专有部分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过可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而对共有部分,业主就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比如说一起决定维修资金怎么用,一起决定物业管理方式之类的。

这一权利体系,主要就是为了能平衡业主个人的利益和小区的整体利益,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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