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合法性审查:仔细查看一审法院有无管辖权,检查是否存在未依法送达诉讼文书、剥夺当事人辩论权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二)事实认定错误审查:着重审核一审对侵权产品和专利技术特征的比对结果,查看有无遗漏关键证据,判断现有技术抗辩、等同原则适用是否准确,以及专利有效性相关事实认定有无偏差。
(三)法律适用错误核查:核实一审是否正确运用专利法中关于侵权构成要件的规定,检查赔偿数额计算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像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法定赔偿的适用是否恰当。
(四)新证据提交:若有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新证据,要确保符合二审新证据要求,以此推翻一审事实认定。
(五)赔偿数额审查:审查一审确定的赔偿额是否考虑了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性质情节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