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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判断是否存在侵害事实。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考量主观过错情况。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该技术方案或设计属于他人专利,仍然实施相关侵权行为;过失是指侵权人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却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预见,最终导致侵权后果发生。
(3)分析因果关系是否成立。即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损害结果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结果并非侵权行为造成,则不构成侵害专利权。
(4)判断是否属于法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例如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使用专利、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等情形,若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则不认定为侵权行为。
提醒:
认定侵害专利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遇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避免因对法定不侵权情形理解偏差导致误判。
2026-01-03 11: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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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存在侵害事实。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考量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指明知是他人专利仍实施侵权行为,过失指应当预见而未预见侵权后果。
(三)分析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联系,损害结果由侵权行为导致。
(四)判断是否属于法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比如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026-01-03 09:2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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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事实,即未获得专利权人许可就开展专利相关活动,具体涵盖生产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技术方法,以及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或用专利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
其次考察侵权方的主观状态是否存在过错,故意指清楚知道某项技术或产品享有专利仍执意实施侵权;过失则是本应意识到行为可能侵权却未加注意导致后果。
接着分析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的因果联系,即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是由侵权方的具体行为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最后排查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构成侵权的特殊情况,例如专利产品经合法销售后权利用尽、他人在专利申请前已先用该技术、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使用专利、为科研实验目的使用专利等情形。
2026-01-03 08:3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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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定侵害专利权需综合考量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及法定不侵权情形四个方面。
法律解析:
认定侵害专利权需从以下方面分析。一是是否存在侵害事实,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二是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指明知是他人专利仍实施侵权行为,过失指应当预见而未预见侵权后果。三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需有直接因果联系。四是是否属于法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如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等。若对专利权侵权认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3 08:0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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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侵害专利权行为需综合考量四个关键方面。
1.是否存在侵害事实。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侵权人主观上需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指侵权人明知是他人专利仍实施侵权行为,过失则是应当预见可能发生侵权后果却未预见。
3.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损害结果需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二者缺一不可。
4.是否属于法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需判断行为是否符合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等法定免责情形,若符合则不认定为侵权。
2026-01-03 07:3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