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一)你必须向法院提供价值两万元的担保,必须是你自己的财产,这个担保物即使诉讼不成功或者什么的,在事后都是可以拿回的,不必担心。
关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一)你必须向法院提供价值两万元的担保,必须是你自己的财产,这个担保物即使诉讼不成功或者什么的,在事后都是可以拿回的,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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