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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劳动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4 02:20:30 已帮助23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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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财产保全分为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现在由于实际诉讼已经提起,所以你要采取的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关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一)你必须向法院提供价值两万元的担保,必须是你自己的财产,这个担保物即使诉讼不成功或者什么的,在事后都是可以拿回的,不必担心。

(二)公司即将倒闭的证据,比如公司最近的业绩,工友们的工资本证明已经许久未发工资。

因为一审已经判决了,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风险,你也不用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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