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存续期购买房产,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有特殊情况:其一,若一方有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倾向无过错方;其二,若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比如照顾子女老人较多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予以考量。
要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然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体现了法律在婚姻财产分配问题上的公平与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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