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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手费还能往回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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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975人看过
导读:离婚“分手费”能否要回视情况而定。若自愿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撤销要回;已转移则通常不能,除非有法定可撤销情形。若是因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约定支付的,受胁迫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撤销后可收回已支付款项。
离婚分手费还能往回要吗

一、离婚分手费还能往回要吗

离婚“分手费”能否要回需看具体情况。若“分手费”是双方自愿约定并以赠与方式给予,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即能要回;但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要回,除非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可撤销情形。

若“分手费”是因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约定支付的,受胁迫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约定,撤销后能要回已支付款项。

二、离婚分手费可以要回吗

“分手费”并非严格意义的法律术语。一般而言,如果双方自愿达成支付“分手费”约定且已履行,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支付方通常不能要回。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支付方可能要回:一是该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比如以给付分手费为条件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等,约定无效可要回;二是支付“分手费”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支付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约定,进而要回款项。

三、离婚分手费高的夫妻如何办

“分手费”在法律上并无明确对应概念。如果是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高额补偿,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法定情形。例如,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若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但一方以不支付高额费用就不同意离婚等相要挟,另一方被迫答应的,受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胁迫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总之,对于高额费用要求,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其合法性及处理方式,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探讨离婚分手费还能往回要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一概而论。若分手费的给付是基于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那么是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的。比如在签订分手费协议时,一方故意隐瞒重大事实或采取威胁手段迫使另一方同意支付。还有,如果分手费的约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以违法犯罪行为为条件等,也是无效的。倘若你对自己分手费的相关情况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能否要回,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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