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参与诉讼

买卖不破租赁租客参与诉讼

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

如果新房东将房屋提前收回,侵犯租客的利益,作为租客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提供包括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记录等凭证。

当房东将房屋抵押后再与租客订立租赁合同,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将房屋拍卖后,租客面对新房东的腾房要求时,不得援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若原房东未于订立合同时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需要对租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明确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租客的损失便由自己承担。

同样的,房屋在出租前便被法院查封的,租客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