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倘若业务合同尚未签署,可工作却已展开,那么合同或许无法生效,不过也可能存在特殊状况。
从合同法(现今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层面而言,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并且通常需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像电子合同等法定形式)的签署来展现这种一致性。
要是仅仅一方自行开始工作,绝不能直接认定合同生效。
然而,要是一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予以接受,这种情形很可能会被当作合同成立。
比如一方开始供货,另一方接收并使用货物,在此情况下,即便没有书面签署合同,法院也有可能认定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但这种情况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实相关的履行和接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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