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6点半上班,5点半下班,超过12小时才算加班

广东 - 广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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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法务

地区:广东 - 广州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2021-06-17 01:0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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