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公司到现在还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要求了很多次,但是我们公司一直不乐意,那么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对我自己相对应的补偿呢?

广东 - 茂名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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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广东 - 茂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021-04-09 21:3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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