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当会计,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时约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结果实际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却从不支付额外劳动报酬,产生劳动争议应该怎么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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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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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021-01-10 21: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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