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当初通过网络招聘信息,应聘到一家私营企业当会计,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发放标准,但是现在已经顺利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却迟迟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她转正和发放全额工资,应该如何追讨?

广东 - 佛山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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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法务团

地区:广东 - 佛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0-11-20 10:2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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