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半年,因为经常要被安排值夜班,我现在想辞职,那么要怎么结束劳动关系?在合同期内辞职还能不能拿到这个月工资呢?

山东 - 济宁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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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引导顾问

地区:山东 - 济宁

1、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立即走,就要与公司协商,经得公司同意。3、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购买社保等),你以此为由离职,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0-09-24 18: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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