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有区别吗?我在离职前的时候签订了一个保密协议,而且我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了我到用人单位了,我这个行为应该不存在违约吧?

广东 - 东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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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1.《企业保密制度》中的这一条内容是竞业限制,但是规定在保密中欠妥。
2.竞业限制必须是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每月支付相应的补偿才能生效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8条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4.不存在违约

2020-08-10 23:5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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