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订单不够给员工长久带薪休假,按珠海最低薪水准则的百分之八十发放,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这个借口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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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的薪水低于最低薪水准则,是这项条款无效,但是合同有效;还是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仲裁部门或法院确认,但如果合同中只有薪资条款违背最低薪水限定的,应该能算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限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19-03-02 15:0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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