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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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0-12-29 执行时间:2021-01-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于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0-12-29 执行时间:2021-01-01 -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坚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确电子化材料的“视同原件”效力规则和审核规则,一方面丰富和拓展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的渠道和方式,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查电子化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保证电子化材料形式的真实性,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风险,确保在线诉讼安全有序。 全文共三十九条,内容涵盖了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条件、适用范围,以及从立案到执行等主要诉讼环节的在线程序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规则》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首部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工作的司法解释。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1-06-16 执行时间:2021-08-01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十四个条文,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即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申请与受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责任方式的适用规则;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与支付;以及其他条款。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1-03-24 执行时间:2021-04-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1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最新民事诉讼法全文包括总则、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共四编二十七章二百八十四条。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7-06-27 执行时间:2017-07-01 -
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20-12-29 执行时间:2021-01-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是为维护还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案件而制定的。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最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全文包括总则、管辖、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海事担保、送达、审判程序、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传播有限全催告程序、附则共十二章一百二十七条。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1999-12-25 执行时间:200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