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程序法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于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文       号:法释〔2020〕21号

  • 颁布时间:2020-12-29

  • 实施时间:2021-01-01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 拍卖的方式 ,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

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第七条 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九条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条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第十三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第十四条 拍卖多项财产时,其中部分财产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对剩余的财产应当停止拍卖,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

第十五条 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第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第十七条 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拍卖,并通知竞买人。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第二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 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四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第二十九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第三十条 在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2025年北京哪能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2025年北京哪能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北京哪能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

查看更多>>

3分钟前

离婚后年老时孩子由谁来抚养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这件事,并不会切断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在父母年老的时候,不是讨论子女由谁抚养,而是成年子女要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尽赡养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要是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艰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是有权利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赡养可不仅仅是给点钱,还包括在生活上照顾父母,在精神上给予他们安慰。 不管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了谁,孩子跟着哪一方长大,等父母年纪大了,每个子女都得承担起赡养的责任。要是子女之间因为赡养问题产生了矛盾,大家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心平气和地把问题解决。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父母也不用发愁。他们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尽到赡养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所以,子女们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好好赡养父母,别等闹到法院,伤了亲情又违反了法律。

1小时前

离婚后年老时孩子由谁来抚养

律图常德律师

律图常德律师 最近回复:

1、即便夫妻离婚,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不会受影响。等父母年纪大了,不存在子女抚养的问题,反而是在父母没了劳动能力或者日子不好过的时候,长大成人的子女得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没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让成年子女给赡养费之类的。这里说的赡养,涵盖了在经济上给父母提供生活费用、在日常生活中照顾父母,还有在精神上给父母慰藉等方面。 3、不管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也不管子女是跟着哪一方长大的,等父母老了,每个子女都得尽到赡养的责任。要是子女之间在赡养问题上起了争执,可以先试着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下来,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1小时前

离婚后年老时孩子由谁来抚养

湖南法务律师

湖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即便父母离婚,也不会改变和子女的关系。等父母年老,不存在子女赡养归属问题,反而是成年子女要赡养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或没劳动能力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赡养费。赡养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不管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跟谁长大,父母年老后,每个子女都要尽赡养责任。要是子女间就赡养问题起了争执,可以先协商。要是协商没用,父母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子女不能因父母离婚等原因逃避。大家在遇到赡养纠纷时,可按上述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3小时前

离婚后年老时孩子由谁来抚养

湘潭法务律师

湘潭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不会影响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年老后不存在父母由谁抚养子女的问题,反而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等。赡养涵盖了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以及精神上慰藉等方面。 不管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也不管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成长,父母年老后,每个子女都要履行赡养责任。 要是子女之间就赡养问题产生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没有结果,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3小时前

离婚后年老时孩子由谁来抚养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并不会改变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等父母年老了,不存在子女抚养父母的说法,反而是当父母没了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艰难时,成年子女得承担起赡养他们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没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赡养费等。这赡养的内容可多了,既包括在经济上供养父母,也包括在生活上照顾他们,还有在精神上给予慰藉。 不管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谁,也不管子女是跟着哪一方长大的,等父母年纪大了,每个子女都得尽到赡养的责任。要是子女之间因为赡养的事儿起了争执,可以先坐下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拢,父母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这里要提醒大家,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因为父母离婚等原因就不履行。有些子女可能会错误地认为,自己没跟某一方父母生活,就不用赡养,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大家一定要正确认识赡养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分钟前

上班4年的非法吸资单位员工会受什么处理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吸资指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判断单位员工是否会受到处理以及受到怎样的处理,关键在于其在犯罪里的作用和参与程度。 要是员工对单位的非法吸资行为并不知情,只是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员工明知单位在进行非法吸资,还参与其中,那就可能构成犯罪。 对于参与非法吸资4年的员工,要是属于起到主要作用的管理人员或者直接负责人员,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量刑会根据犯罪数额、造成的损失等情况来确定。法律规定,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员工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员工是否主动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主动退赔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建议单位员工在工作中保持警惕,了解所在单位业务的合法性。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非法吸资等违法情况,要及时与单位沟通,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避免自身陷入法律风险。

1小时前

上班4年的非法吸资单位员工会受什么处理

律图广西律师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吸资指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单位员工会不会受到处理,以及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得看他们在犯罪里起到的作用,还有参与的程度。 要是员工根本不知道单位在进行非法吸资,只是正常完成自己的工作,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员工知道单位在搞非法吸资,还参与进去,那就可能犯罪了。 比如说有员工参与非法吸资4年,如果他是起主要作用的管理人员,或者是直接负责的人员,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怎么量刑,得看犯罪数额、造成的损失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扰乱金融秩序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单独判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会并处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 要是员工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在犯罪里起的是次要、辅助作用,那就是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直接免除处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看员工有没有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主动退赔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1小时前

上班4年的非法吸资单位员工会受什么处理

律图防城港律师

律图防城港律师 最近回复:

非法吸资指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用一些变相的手段来吸收公众存款。在单位涉及非法吸资犯罪时,单位员工会不会被处理,以及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得看员工在犯罪里扮演了什么角色、参与的程度有多深。 要是员工根本不知道单位在搞非法吸资,只是本本分分地完成日常工作,那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可要是员工心里清楚单位在干非法吸资的事儿,还跟着掺和,那就可能会构成犯罪。 比如说有员工参与非法吸资活动长达4年,如果他是在里面起主要作用的管理人员,或者是直接负责相关事务的人员,那就可能会被当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来处理,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判多久得看犯罪的金额有多少,给大家造成了多大损失。法律明文规定,如果扰乱了金融秩序,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只单处罚金;要是涉及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就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得交罚金;要是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特别严重的情节,那就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 但要是员工仅仅是普通工作人员,在犯罪里起到的是次要、辅助的作用,那就算是从犯,处罚的时候会从轻、减轻,甚至有可能直接免除处罚。另外,在实际的司法处理当中,还会看员工有没有主动把违法所得退赔给大家。要是主动退赔了,在量刑的时候可以从轻考虑。 法律建议:单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仔细甄别工作内容是否合法。一旦发现单位有非法吸资的嫌疑,应及时远离,避免卷入犯罪。如果已经参与其中,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理。

1小时前

上班4年的非法吸资单位员工会受什么处理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 非法吸资其实就是非法吸收老百姓的存款,或者用一些别的方式变相吸收大家的存款。单位员工会不会被处理,以及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得看他们在这个犯罪活动里起到的作用,还有参与的程度。 2. 要是员工根本不知道单位在搞非法吸资这事儿,只是正常完成自己工作,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员工明明知道单位在非法吸资,还跟着掺和,那很可能就犯罪了。 3. 对于参与非法吸资4年的员工,如果是起主要作用的管理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人员,可能会被当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来处理,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判多久得看犯罪涉及的金额、造成的损失这些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要是扰乱了金融秩序,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要交罚金,也可能只交罚金;要是涉及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要是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要交罚金。 4. 如果员工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在犯罪里起的是次要、辅助作用,那就是从犯,处罚的时候会从轻、减轻,或者直接免罚。另外,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还会看员工有没有主动把违法所得退赔回去。要是主动退赔了,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从轻处理。

3小时前

上班4年的非法吸资单位员工会受什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非法吸资案件中,也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单位员工是否会被处理以及受到怎样的处理,得看其在犯罪里起到的作用和参与程度。 要是员工压根不知道单位在搞非法吸资,只是正常上班完成工作,通常不用担刑事责任。但要是员工知道这是非法吸资还参与其中,就可能犯罪了。 以参与4年的员工为例,要是管理人员或直接负责人员,在犯罪里起主要作用,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要担刑事责任。量刑得看犯罪数额、造成的损失等。法律规定,扰乱金融秩序的,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 如果是普通工作人员,在犯罪里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还会关注员工有没有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主动退赔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要是您遇到相关复杂问题,建议精准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