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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市域(郊)铁路发展,对扩大交通有效供给,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 文       号:发改基础[2017]1173号

  • 颁布时间:2017-06-20

  • 实施时间:2017-06-20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委),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各铁路局:

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市域(郊)铁路发展,对扩大交通有效供给,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市域(郊)铁路发展滞后,有效供给能力不足,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短板,在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为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规划》的要求,有序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要求,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示范项目为抓手,强化规划衔接,推进既有铁路挖潜扩能改造,视需要有序规划新线,着力扩大市域(郊)铁路公交化运营服务的有效供给,鼓励发展多层次、多模式、多制式的轨道交通系统,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地适应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新要求。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引领发展。坚持创新引领,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破解体制机制阻碍。着重在发展理念、建设方式、运管模式、合作机制、投融资体制、标准体系、发展政策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实施新举措、取得新突破。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盘活存量资产,做好市域(郊)铁路整体布局规划,符合城市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着力加强与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项目实施,使既有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增量供给得到有效增加。

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建立公平、公正、开放的发展环境,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发挥各方优势,推进项目共建、线路和站场等资源共享,使企业有回报、群众有获得感。

先行先试、复制推广。在重点城市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实施市域(郊)铁路发展示范工程,明确示范工程内容,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期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发展模式。

(三)发展目标。至2020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大、特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市域(郊)铁路骨干线路基本形成,构建核心区至周边主要区域的1小时通勤圈;其余城市群和城镇化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启动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工作。

二、加强规划指导

(四)科学编制规划。拟发展市域(郊)铁路的城市,城市政府应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市域运输需求、路网布局、规划衔接等问题,单独编制市域(郊)铁路发展规划或统筹纳入相关规划。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为城市所辖市域,可统筹市域周边具有一体化倾向、通勤需求较高的毗邻区域。利用或改造既有线路的,应充分征求铁路企业意见。确需规划新建线路的,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与铁路网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并充分考虑综合开发需求,形成布局合理的规划方案。通过规划的编制,摸清有效需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建设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建设。

(五)健全审核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市域(郊)铁路发展的规划项目管理机制。利用既有铁路发展市域(郊)铁路的规划由省级政府会同铁路总公司统筹研究确定,改扩建项目审批按照现行规定实施;新建市域(郊)铁路的规划应按照项目功能定位、标准制式等纳入相关线网及建设规划,并在规划方案、建设规模、标准制式等方面与国家有关部门做好衔接,按现行规划管理相关规定报批。市域(郊)铁路新建项目由省级政府审批,批复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相关部门。

三、统筹有序发展

(六)优先利用既有资源。城市政府会同铁路企业,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和铁路枢纽功能调整,优先考虑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列车。要加强既有资源合理利用可行性分析论证,结合城市规划建设、铁路现代物流转型发展需要等,深化城市内部相关铁路运输能力利用研究,鼓励具备条件城市的内部铁路部分功能合理外迁,释放线路运输能力。通过既有铁路补强、局部线路改扩建、站房站台改造等方式,扩大铁路服务城市交通的供给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研究开行市域(郊)列车。

(七)有序推进新建线路。在充分利用既有铁路的基础上,有序新建部分线路,优化完善市域(郊)铁路网络。要根据市域(郊)铁路的需求特征、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合理把握其功能定位,因地制宜选择标准制式、建设方案和运营模式。线路要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旅游景点并设站,车站按照功能适应、设施简易、安全便捷的原则尽量设置于城镇中心,增强交通引导和提高客流聚集。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因地制宜确定敷设方式,优先采用地面或高架,集约利用通道资源和节省工程投资。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技术方案比选,增强方案的可实施性。

(八)加强各种方式衔接。统筹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科学把握市域(郊)铁路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线路的合理分工,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系统的高效衔接,提高城市交通组合效率。按照零距离换乘和一体化运营要求,实现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方面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优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运行线路和运营时间,同步配套建设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步行和自行车服务设施,做好公共交通接驳。

(九)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市域(郊)铁路原则上应采用公交化运营模式。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的,铁路企业要加强运输组织协调、优化客运组织,采取增加既有列车停站、增加在重要客流集散地的停站频率、在通勤高峰时段开行通勤列车等措施,提供符合群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更加便民惠民利民的市域(郊)铁路运输服务。新建市域(郊)铁路线路要严格落实城市公交化服务的各项要求,为群众切实提供全程安全、便捷、贴心的运输服务。要依托“互联网+市域(郊)铁路”,提升新建和既有线路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实现信息实时在线共享。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运营服务激励机制,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十)鼓励多种运管模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市域(郊)铁路运营管理模式。政府与铁路企业之间要创新合作方式,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运营主体多元化,拓宽机构选择空间,支持铁路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具有相关经验的运营主体参与市域(郊)铁路建设和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或项目探索网运分离等模式,通过租用线路和设备提供服务。对线路使用、车站服务、委托运输等社会化服务项目,实现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十一)完善运营补偿机制。城市政府要将市域(郊)铁路运营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充分体现公共服务属性,综合考虑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完善票价政策,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不同旅客承受能力和消费需求特点,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等差异,形成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对市域(郊)铁路实行低票价、减免票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和铁路企业在技术改造、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投入,各城市在加强成本规制的基础上,可给予相应补贴补偿。初期可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和支持市域(郊)铁路顺利开行,后期要根据综合开发收益给予适当运营补贴支持,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可持续运营。

四、创新投融资模式

(十二)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政府投入、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相互支持的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在安排资金时加大对市域(郊)铁路的支持力度。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市域(郊)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市域(郊)铁路具备稳定现金流的优势,拓展资金来源,探索吸引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本参与市域(郊)铁路发展。积极支持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研发适合市域(郊)铁路特点的金融产品,采用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形式提供融资服务。

(十三)发挥综合开发效能。树立TOD开发理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的相关政策,发挥市域(郊)铁路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撑服务作用,集约利用资源,拓展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依托市域(郊)铁路通道推进城市新区和外围城镇组团建设,引导人口布局,不断优化城市空间。支持通过既有铁路站场土地综合开发,盘活利用既有铁路设施,规范推进新建市域(郊)铁路站场土地综合开发。鼓励市域(郊)铁路相关企业通过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和管理、车站和车辆商业开发等形式,构建综合开发溢价回收机制,支持市域(郊)铁路发展。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完善发展制度体系。完善市域(郊)铁路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运营监管机制,确保市域(郊)铁路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可靠。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铁路列车的,铁路企业应商地方政府研究出台运营方案和相关措施,强化企业运输安全主体责任,合理划分与地方政府各方权责,确保群众全程安全便捷出行。新建市域(郊)铁路的,铁路企业要规范和简化新建线路与既有铁路的接轨手续;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规划和项目审批;城市政府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新建市域(郊)铁路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十五)健全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多种制式,支持技术创新,推进新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鼓励支持地方和企业推进技术与管理创新,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市域(郊)铁路技术标准体系。结合“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推进市域(郊)铁路装备制造业发展,鼓励轨道交通装备企业加大列车研发力度,在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基础上,突破关键零部件及绿色智能化集成技术,完善市域(郊)铁路列车谱系,建立整装的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域(郊)铁路装备产业链。

(十六)选择重点推进项目。近期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并适时拓展示范项目范围,在示范内容、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差别化探索。城市政府有关部门、铁路企业和社会资本要在铁路资源评估、配套设施改造、合作模式、收益分配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十七)加强实施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企业各方积极性,共同努力推进市域(郊)铁路发展。创新方式,实现对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有效监管,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规划和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审批程序办理,不得利用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单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和稽察,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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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过户?

张津豪律师

张津豪律师 最近回复:

土地使用权过户能否办理,关键看土地性质、权属状态和审批手续,不能一概而论。 若是国有出让建设用地,通常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权属清晰、无查封抵押、共有人同意,且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再缴纳相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若土地是划拨取得,一般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方可转让过户。若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同意后入市流转。宅基地则限制较严,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条件成员间流转,且需审批。 另需注意“房地一体”原则:转让房屋往往连带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若存在抵押、查封、权属争议、欠缴税费、规划不符或未达到转让条件,登记机构可能不予办理。 建议先持权属证书、出让合同、身份材料到濮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做预审,签合同前核实土地性质、年限、抵押查封及税费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过户失败的责任和退款安排。若您能提供土地证载明性质,可进一步判断具体路径。

3小时前

本人两轮电车横穿了马路,一辆三轮电车撞上后轮致三轮电车上老人受伤?

张津豪律师

张津豪律师 最近回复:

关于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严重精神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建议就医留证、报警鉴定、收集证据,诉讼时效三年。

3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唐山法务律师

唐山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与劳动仲裁时,得准备好下面几类材料。 先说说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要是被告是自然人,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就能确认身份信息。要是被告是用人单位,就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此来证明它是合法的用工主体。 证据材料可是关键。得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的主张来收集。举个例子,要是和工资有争议,就得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用这些来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要是考勤有争议,就得拿出考勤记录,例如打卡记录、排班表,以此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同时,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这些跟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一块儿提供,它们可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答辩书也得准备。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清楚地说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讲明白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 另外,要是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就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还要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把这些材料准备妥当,才能在劳动仲裁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邢台法务律师

邢台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与劳动仲裁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下面为大家详细说说所需准备的材料。 先来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果被告是个人,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这就像你的“身份通行证”,用来确认你是谁。要是被告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是证明单位合法用工身份必不可少的东西,就好比单位合法经营的“身份证”。 证据材料可是关键。要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的主张来收集。比如遇到工资争议,得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等,这些能清楚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要是有考勤方面的争议,就得准备考勤记录,像打卡记录、排班表等,以此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另外,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和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带上,它们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答辩书也不能少。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清楚说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讲明白事实真相和对应的法律依据,就像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要是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法律建议:被告在准备材料时要细心、全面,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遇到不确定或复杂的问题,不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让专业人士提供指导,这样能更有效地在劳动仲裁中维护自身权益。

6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秦皇岛法务律师

秦皇岛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被告去参加劳动仲裁,得准备好几类材料。先来说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果被告是个人,那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这是为了确定自己的身份;要是被告是用人单位,就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还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些东西能证明单位有合法的用工资格。 2、证据材料很关键,要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的说法去收集。举个例子,要是有工资方面的争议,就得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之类的,用这些来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要是在考勤上有争议,就得准备考勤记录,比如打卡记录、排班表等,以此证明员工的出勤情况。另外,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单位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和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带上,这些材料对判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很重要。 3、还得准备答辩书。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给出回应,清楚地说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讲明白事实情况和法律依据。 4、要是委托别人代理参加仲裁,就得提交授权委托书,把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写清楚,同时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在劳动仲裁里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7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与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材料很关键。以下是需要准备的几类材料。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得备好。如果被告是个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身份就行;要是用人单位,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确定自己的合法用工主体身份。 证据材料非常重要,得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主张来收集。要是涉及工资争议,就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等,证明实际发了多少工资;有考勤争议的话,准备打卡记录、排班表等考勤记录,显示劳动者出勤情况。另外,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和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材料也得一并提供,这些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答辩书也不能少,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清楚说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 如果要委托别人参加仲裁,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清楚委托事项和权限,还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准备齐全这些材料,能更好地在劳动仲裁里维护自己的权益。

7小时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告参加劳动仲裁要准备这些材料。 先准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果被告是自然人,得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用来确认身份。要是用人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以此证明合法的用工主体身份。 证据材料很关键,要围绕仲裁请求和对方主张收集。比如涉及工资争议,要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像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以此证明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要是有考勤争议,得准备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排班表,证明劳动者出勤情况。同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与劳动权利义务相关的材料也得一并提供,这些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还得准备答辩书。答辩书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回应,清晰阐述自己的观点主张,说明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还得提供代理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把这些材料准备好,能在劳动仲裁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3小时前

交通事故中主责司机该怎么处罚

绵阳法务律师

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交通事故里,对负主要责任司机的处罚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只涉及民事赔偿方面,主责司机要按照责任的比例,对对方在事故中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的赔偿项目有不少,像看病花的医疗费、耽误工作少挣的误工费、需要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要是导致对方残疾了,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幸死亡的话,就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等。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并且主责司机在事故中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又或者是造成三人以上死亡,主责司机负同等责任;再或者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别人的财产直接受损,主责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而且没有能力赔偿的数额超过三十万元,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会受到刑事处罚,一般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撞人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跑导致伤者死亡的,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还会对主责司机在事故里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对司机进行警告、罚款,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进行拘留。

3小时前

交通事故中主责司机该怎么处罚

内江法务律师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交通事故里,主责司机要面临怎样的处罚呢?这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只涉及民事赔偿,主责司机得按责任比例去赔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要是造成对方残疾,还得赔残疾赔偿金;导致对方死亡,就得赔死亡赔偿金。 可要是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重伤三人以上,而且主责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或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司机负同等责任;又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并且没法赔偿三十万以上。只要出现这些情况,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会面临刑事处罚。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逸致他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主责司机的违法行为,还会进行行政处罚,像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照、拘留等都有可能。所以开车一定要小心,遵守交规避免事故。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5小时前

交通事故中主责司机该怎么处罚

泸州法务律师

泸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交通事故里主责司机的处罚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要是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主责司机得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要是造成残疾有残疾赔偿金,导致死亡则有死亡赔偿金等。 当交通事故出现这些情况,主责司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会面临刑事处罚。比如造成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主责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管部门能对主责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像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 建议主责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避免因逃逸等行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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