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民商法类 > 乌鲁木齐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活动,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 文       号:暂无信息

  •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 实施时间:暂无信息

  •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活动,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应当遵循“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和救急、就近、快速救治的原则。

第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经费投入及人员、物资保障机制,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依法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公安、民政、城乡规划、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急救中心应当面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公益培训。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

第七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进行捐助和捐赠,并依法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章 体系建设

第八条 本市建立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由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共同组成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九条 市急救中心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指挥、调度和实施工作;

(二)通过“120”呼救专用电话二十四小时接受呼救,收集、处理和贮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

(三)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障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正常运作;

(四)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宣传培训和急救医学科研、学术交流;

(五)参与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院前医疗急救保障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服从市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完成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收、救治急、危、重伤病员;

(三)做好院前医疗急救资料的登记、保管和上报工作;

(四)遵守院前医疗急救的救治、转送等相关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急救网络医院应当保障所属急救站正常运转,对其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容易发生灾害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应当建立群众性的救护组织,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急救业务培训。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每五万常住人口至少配置一辆急救车辆。

边远山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急救车辆,市急救中心应当配置特种急救车辆。

第十四条 市急救中心、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急救车辆,定期对急救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清洁、消毒和检验,保证急救车辆车况良好。

第十五条 市急救中心应当对急救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急救车辆应当专车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六条 市急救中心应当设置与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呼叫量相适应的“120”呼叫线路,配备急救指挥调度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服务。

第十七条 市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人员应当熟悉院前医疗急救知识和急救站基本情况,具备专业的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

市急救中心应当定期对指挥调度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急救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十八条 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

医师和护士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医疗救护员应当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市急救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第十九条 市急救中心应当在接到呼救信息后立即发出调度指令。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迅速派出急救车辆。

市急救中心的呼救电话录音、电子派车记录等资料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十条 急救车辆及人员应当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赶赴现场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需要送至医疗机构救治的,急救人员应当及时将伤病员送往医疗机构,并报告市急救中心提前通知医疗机构做好抢救准备。

急救车辆到达后,接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接诊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

第二十一条 院前医疗急救的出车、出诊、抢救、治疗等收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对市急救中心、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监督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纳入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予以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四条 急救车辆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

(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与行人应当主动让行;

(三)在禁停路段临时停放;

(四)高速公路上使用应急通道;

(五)借助BRT车道、消防车通道行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市急救中心和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开展演练,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第二十六条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急救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急救车辆的有关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急救车辆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给予保障。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免予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让行的车辆、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民发现急、危、重伤病员时应当拨打“120”呼救专用电话呼救。

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对于在紧急现场救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九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应当服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给予协助。

第三十条 禁止下列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设立急救站或者冒用急救站名称、标志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活动;

(二)擅自设置其他形式的急救服务电话,擅自从事与院前医疗急救相关的救治转送服务;

(三)假冒急救车辆名义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活动;

(四)故意拨打“120”呼救专用电话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恶意呼救;

(五)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通行;

(六)侮辱、殴打、阻挠急救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施救工作;

(七)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市急救中心、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一)未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二)未及时受理呼救信息、发出调度指令的;

(三)不服从指挥调度或者拒绝、推诿救治急、危、重伤病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上报院前医疗急救资料的;

(五)擅自动用急救车辆的;

(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市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伤病员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本办法所称急救车辆,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

本办法所称急救网络医院,是指接受市急救中心指令、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26日施行。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但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民法典》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模式,因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财产分割需要结合…

查看更多>>

5小时前

有案底现在支付宝洗钱30万有机会保候审吗?

毕利传律师

毕利传律师 最近回复:

有案底现在支付宝洗钱30万有机会保候审吗

5小时前

强奸案件受害人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了,对方也找的有辩护律师,目前所有案件的情况想了解清楚是否对我有利?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最近回复:

作为案件受害人,您有权了解案件进展并维护自身权益: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告知受害人相关诉讼权利,您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二、可就案件事实向办案机关陈述意见、提交证据,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主张;三、若对案件处理有疑问,可向承办检察官或法院咨询案件进展。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帮助您梳理证据、维护合法权益。信行(开封)分所团队,专注刑事辩护与受害人权益保护,郑州总所+开封分所两地协同,可为您提供专业帮助。

5小时前

我开拖拉机在小土路上从北向南上大路有一气车从东向西行使撞上我的拖拉机上?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最近回复:

拖拉机与小汽车在乡村道路相撞,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一、路权原则:从小路上大路的车辆应让行主路车辆,未让行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二、现场情况:是否有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双方车速、是否超载等;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如对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复核。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保留现场照片和行车记录仪视频,伤情严重的尽快就医并保留医疗票据。信行(开封)分所团队,专注交通事故处理,郑州总所+开封分所两地协同,可为您提供专业帮助。

5小时前

出院后父亲在家坐在轮椅上为孙子立了口头遗嘱,把属于他的那份房产以遗嘱的方式,有他孙子来继承,他的口头遗嘱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吗?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最近回复:

关于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需注意:一、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设立,且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能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失效;二、本案中老人坐轮椅是否属于"危急情况"、是否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人是否全程在场,都是效力认定的关键;三、遗嘱处分的房产是否属于老人个人财产(有无配偶共有份额)也直接影响效力。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面谈,我们可帮您梳理证据、判断遗嘱效力及继承路径。信行(开封)分所团队,郑州总所+开封分所两地协同,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5小时前

刑事案件?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刑事案件"范围较广,处理方式需结合具体罪名、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案情判断。刑事辩护黄金期在侦查阶段,越早介入越有利:一、侦查阶段律师可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二、审查起诉阶段可阅卷,提出不起诉或量刑意见;三、审判阶段可做无罪或罪轻辩护。建议电话或到所详细沟通案情,我们团队专注刑事辩护,可提供一对一专业咨询。信行(开封)分所团队,郑州总所+开封分所两地协同。

5小时前

离婚,对方联系不上怎么离婚?

姜春梅律师

姜春梅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稍后给您回电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家理律所9年只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如果您比较着急可直接来电联系我们。

5小时前

网上减肥消费陷阱?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最近回复:

网购减肥产品遇到消费陷阱,维权分四步走:一、固定证据:保留订单截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快递单及产品实物;二、先协商: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说明依据;三、平台投诉:商家不处理的,向购物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可主张退一赔三;四、涉嫌诈骗的(如收钱不发货、虚假承诺),及时报警处理。注意保留全部沟通记录,不要轻易删除。信行(开封)分所团队,专注消费维权,郑州总所+开封分所两地协同,可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5小时前

我要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买什么保险吗?

广东晟阗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晟阗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帮你规划维护好全也能额

5小时前

盗窃八万元当时规还判刑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信行开封律所主任陈鹏律师律师 最近回复:

盗窃八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否判刑、判多久,关键看以下几点: 一、退赃退赔的时间点很重要。如果是案发前主动归还,说明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或已消除危害后果,属于可以从宽甚至不构成犯罪的重要情节;如果是案发后退赃,属于酌定从轻情节。 二、是否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如何,是否取得谅解,都是量刑的重要考量。数额巨大即使退赃,实践中一般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争取缓刑的可能性也较大。 三、还要结合盗窃手段、是否有前科等综合判断。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尽早阅卷、核实证据,依法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信行(开封)分所团队,专注刑事辩护,郑州总所+开封分所两地协同,可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6小时前

起诉小三破坏家庭?

邓湘律师

邓湘律师 最近回复:

把你的号码发过来,简述一下案情。

目录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