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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经济建设、公共安全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5年12月28日由石泰峰代省长签发,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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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经济建设、公共安全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迁建、更新和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下列用于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标志、场地和平台:

(一)永久性测量标志;

(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三)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

(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

(五)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意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 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更新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建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配套经费的,应当纳入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军队测绘导航主管部门建立军地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军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更新项目计划。

第十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利用已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不得重复建设。

需要建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应当符合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且纳入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

第十一条 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

未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基础设施信息不得录入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应当设立警示标识,修建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 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占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占用集体土地的,应当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占用协议。

出让、划拨建设用地或者发包、调整承包农用地的,应当扣除已建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使用的土地面积。

第十四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使用土地范围。其中永久性测量标志占用土地范围不少于6平方米。

第十五条 新建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电磁波发射装置系统的,应当避让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避免受电磁波发射干扰的安全控制距离不少于200米。

第十六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分布信息。

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使用土地和使用效能的项目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 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分级管理。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建设单位负责运营维护,接受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及时公布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名称和位置。

第十九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设施所在地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

保管永久性测量标志实行津贴制度。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保管津贴发放情况。

第二十条 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无偿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管理。

除前款规定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技术服务费,用于基准站运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 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测绘作业证件,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施。

第二十二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永久性测量标志普查和维护,设区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浏览、查询等在线服务。

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 迁建、更新与服务

第二十四条 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其中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迁建的,应当经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除或者迁建的,由设施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迁建的,应当向该设施的立项建设单位支付迁建费用;该设施的立项建设单位不明的,应当向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支付迁建费用。

迁建费用参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并专项用于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建。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举报和制止损坏、损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为。

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因自然灾害损坏或者损毁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立项建设单位维修或者重建。

原址重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在建成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重测,计算点位成果。

第二十七条 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基础测绘成果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更新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

第二十八条 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升级技术和装备,提供快捷、安全、科学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第二十九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不同层级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条 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应当符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对建设单位的技术和信息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保管职责的,应当解除委托保管协议;有保管津贴的,停止发放保管津贴,并依据保管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拒绝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浏览、查询等在线服务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数据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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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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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办法,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女人得和丈夫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还要商量好子女由谁抚养、家里的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等问题。商量妥当后,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要是没办法和丈夫达成协议,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要是法官觉得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且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离婚。不过要注意,因为女方有外遇这种过错行为,男方在离婚诉讼里有可能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也可能会更照顾男方。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不会单纯因为女方有外遇就直接把孩子判给男方,而是综合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来决定孩子跟谁生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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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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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是诉讼离婚。 2、要是选择协议离婚,女人得和丈夫商量好离婚这件事,还有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这些事儿。商量好了之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完了,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两人还得再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3、要是和丈夫商量不拢,女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试着调解。要是法官觉得两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不管用,就会判决离婚。因为女方有外遇这个过错,男方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有可能要求女方给赔偿,而且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可能会多照顾男方一些。 4、关于孩子归谁抚养,法院会按照怎么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就怎么判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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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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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途径可选。 协议离婚相对简单。女人得和丈夫好好商量离婚的事儿,像离婚意愿、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债务如何处理等,都要达成一致。商量好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要是和丈夫谈不拢,女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没用,而且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但要注意,因为女方有外遇过错,男方在离婚诉讼里可能会要求女方给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也可能更偏向男方。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决。 总之,女人面对这种情况要谨慎处理,涉及到比较复杂的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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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 一种是协议离婚。女人要和丈夫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签一份书面离婚协议。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申请开始算,有三十天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要是和丈夫达不成协议,女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如果发现两人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离婚。但因为女方有外遇过错,在离婚官司里,男方可能会要求损害赔偿,而且财产分割可能会更照顾男方。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建议女人先尽量和丈夫好好协商,争取协议离婚,好聚好散。要是实在谈不拢再考虑诉讼,但要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赔偿和财产分割不利情况的准备。要重视子女的权益,积极配合法院保障孩子未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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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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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会担责吗?答案是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大概率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犯罪一般是谁干的谁担责。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他得自己承担刑事处罚,父母通常不用跟着受刑事处罚。不过,要是父母教唆或者帮助未成年人杀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因为未成年人大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是他们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得给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都得赔。不过,如果父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职责,那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履行好监护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此类悲剧发生。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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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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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来聊聊未成年人杀人,父母需要承担的责任。首先是刑事责任,犯罪行为一般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就得自己负刑责,正常情况下父母不用承担孩子的刑事处罚。不过呢,要是父母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杀人这类行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说说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得赔。不过,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侵权责任是可以减轻的。 所以说,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不一定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等责任可能是跑不了的。父母平时要多注意尽到监护职责,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万一真遇到这样的事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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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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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不一定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先说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责任一般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就要对自己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父母不用替他们接受刑事处罚。不过也有例外,如果父母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杀人这类行为,那父母自己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说说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当未成年人杀了人,父母就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不过,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平时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可以适当减轻他们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父母虽然可能不用直接背刑事上的锅,但在民事赔偿这一块,大概率是跑不了的,除非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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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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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事件,父母是否担责是个复杂的问题。在法律层面,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不同的判定规则。 从刑事责任来看,犯罪行为是由实施者自己负责的。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他就得为杀人行为承担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父母不用跟着承担孩子的刑事处罚。但要是父母教唆或者帮助未成年人去杀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父母给孩子提供杀人工具,或者怂恿孩子去实施杀人行为,这种情况下父母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在民事责任方面,因为未成年人大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得赔。不过,如果父母平时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经常教育孩子遵守法律、关爱他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考虑减轻他们的侵权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父母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让孩子知法守法。一旦发生类似不幸事件,要积极配合处理,主动承担应有的民事责任,这样也有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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