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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全文

为加强肥料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经2016年2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2月2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该《办法》共32条,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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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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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第一条 为加强肥料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肥料与农药的混合物及自制自用的肥料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办理。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质量监督、环保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肥料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肥料产品生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第六条 由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列肥料产品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一)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

(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

(三)床土调酸剂;

(四)按照国家或者本省规定需要登记的其它肥料产品。

第七条 肥料登记分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

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直接申请正式登记。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床土调酸剂等肥料产品申请临时登记,经肥效、安全性验证或抽检合格符合规定条件后,申请正式登记。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肥料登记,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肥料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四)产品标识(标签)样式;

(五)与肥料登记相关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农业、工商、质检等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的肥料登记考核专家组,对肥料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制度进行考核。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土壤肥料管理机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发给肥料登记证,并向社会公告;评审未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提出续展登记或正式登记申请,续展有效期为一年,临时登记续展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续展有效期为五年。登记证有效期满后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限内改变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使用范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报告、变更内容的证明文件及变更的标识式样;改变有效成份、含量或剂型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二条 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的肥料产品,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无上述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生产的依据。

第十三条 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为原料生产肥料产品的,应当对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和卫生安全标准。严禁用城镇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生产肥料。

第十四条 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肥料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肥料出厂应当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假肥料、劣质肥料,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肥料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肥料登记证号。

第十五条 肥料产品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清晰、准确标明核准的内容,包括:以中文载明产品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号、产品有效成份的名称及含量、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使用说明、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实行肥料登记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肥料登记证号。有商品名称的,应当注明商品名称;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说明。

肥料包装材料要符合肥料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防止肥料变质、失效,保证肥料质量。

第十七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验收、索证制度。对经营的肥料产品,应当向肥料生产或批发企业核对产品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留存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对实行生产许可、肥料登记的肥料产品,还应当留存其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建立肥料购销记录。肥料购销记录应当载明肥料的通用名称、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厂商、购销者名称、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事项。

第十九条 肥料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肥料:

(一)无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的;

(二)无质量合格证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三)包装上未印制标签或者未附具使用说明书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销售的;

(五)质量不符合标明的质量状况的;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肥料。

第二十条 肥料经营者向使用者销售肥料时,应当提供肥料使用技术和说明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服务,并提供销售凭证。

第二十一条 肥料经营者应当熟悉肥料方面的有关法律知识,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更新肥料经营、使用常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 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按照施肥技术规范和肥料产品使用说明,合理使用肥料。

第二十三条 各级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类型和种植的农作物种类,提出合理的施肥方案和配方措施,引导肥料生产企业按照配方生产肥料,指导农民科学施用肥料。

第二十四条 各级土壤肥料管理机构应当对施肥效果进行监测,分析肥料施用对土壤的影响,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经分析导致地力衰退或者给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危害的肥料产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受检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 肥料产品的宣传、推广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夸大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第二十七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批准登记的肥料名录,及时提供肥料产品和市场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销售应取得而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假冒、劣质和无产品质量合格证肥料的;

(二)生产、经营国家明令淘汰的肥料的;

(三)擅自从事肥料经营活动或擅自发布肥料广告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肥料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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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9岁,在我们附近的私人厂子干活把手给砸伤了。这可以报工伤吗?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您父亲69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和私人厂子一般不算劳动关系,通常不能走工伤认定。但别担心,这属于提供劳务受伤,厂子作为接受劳务方,若没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就得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建议先固定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转账、现场照片、医院病历,然后和厂子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注意收集证据很关键,别错过诉讼时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1小时前

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怎样定罪

律图那曲律师

律图那曲律师 最近回复:

寻衅滋事把人打成重伤,该怎么定罪处罚?其实,这种情况要按故意伤害罪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里有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等情况,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要是在寻衅滋事时把人打成了重伤,就超出了寻衅滋事罪能涵盖的程度。 从法律适用角度,这涉及到想象竞合或转化犯。想象竞合就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好几个罪名,寻衅滋事把人重伤,既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也符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构成条件。转化犯则是在犯较轻的罪时,因为出现特定情况就转化成了较重的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比寻衅滋事罪要重得多,按照重罪吸收轻罪以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就得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手段特别残忍,导致人严重残疾,就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得依照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来量刑。

2小时前

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怎样定罪

西藏法务律师

西藏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会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有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等行为表现,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寻衅滋事致他人重伤,已超出寻衅滋事罪的评价范畴。 从法律适用原则讲,这属于想象竞合或转化犯情形。想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既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也符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构成要件。转化犯是实施较轻犯罪时,因特定情形转化为较重犯罪。因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比寻衅滋事罪重,依据重罪吸收轻罪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按故意伤害罪定罪。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要依据故意伤害罪相关条文量刑处罚。若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小时前

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怎样定罪

拉萨法务律师

拉萨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如果寻衅滋事导致他人重伤,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等情况,通常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要是寻衅滋事行为把人打成重伤,就超出了寻衅滋事罪的评判范畴。 从法律适用原则讲,这存在想象竞合或属于转化犯的情况。想象竞合就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在寻衅滋事时把人打成重伤,既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也符合故意伤害罪中致人重伤的构成条件。转化犯是说在实施较轻犯罪时,因为特定情形而变成了较重的犯罪。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比寻衅滋事罪重很多,根据重罪吸收轻罪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就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一般来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还造成严重残疾,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有一个常见误区,有人觉得只要是在寻衅滋事过程中伤人就都按寻衅滋事罪处理,其实不是这样,重伤就会按故意伤害罪量刑。所以大家要明白,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得依据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条文来量刑处罚。

4小时前

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怎样定罪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日常生活里,寻衅滋事是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要是在寻衅滋事过程中造成他人重伤,法律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 先说寻衅滋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等情况就属于寻衅滋事罪,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而,当寻衅滋事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时,事情就不一样了,这已经超出了寻衅滋事罪所能涵盖的范围。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讲,这里存在想象竞合和转化犯两种情况。想象竞合就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好几个罪名,在寻衅滋事时把人打成重伤,既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条件,又符合故意伤害罪中致人重伤的条件。转化犯则是在实施一个较轻犯罪的过程中,因为出现特定情况而变成了较重的犯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比寻衅滋事罪重得多,按照重罪吸收轻罪以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就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还造成严重残疾,那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生活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遇到矛盾尽量通过和平、合法的方式解决。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去寻衅滋事,否则一旦造成他人重伤,面临的将是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5小时前

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怎样定罪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要是寻衅滋事导致他人受重伤,得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和处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有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等表现,通常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要是寻衅滋事把人弄成重伤,这就超出了寻衅滋事罪的评判范围。 3、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讲,这可能是想象竞合,也可能是转化犯。想象竞合就是一个行为同时犯了好几个罪,在寻衅滋事时把人弄成重伤,既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条件,也符合故意伤害罪里致人重伤的条件。转化犯就是在犯轻罪的过程中,因为出现特定情况,就变成犯重罪了。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比寻衅滋事罪重很多,按照重罪吸收轻罪以及罪责和刑罚相适应的原则,就得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还造成严重残疾,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要依照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来量刑处罚。

1小时前

起诉强奸罪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三亚法务律师

三亚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起诉强奸罪的有效时间就是刑事追诉时效,这个时间要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幅度来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要是强奸罪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则是二十年。要是过了二十年还必须追诉的,就得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具体来说,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可能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一般是十年。要是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加重情况,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还有就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遭遇强奸犯罪,要及时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小时前

起诉强奸罪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海南法务律师

海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强奸罪起诉的有效时间,其实就是法律规定的刑事追诉时效,这个时间得根据犯罪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来定。咱们可以简单理解成,犯罪判得越重,能追究犯罪的时间就越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强奸罪最后可能判的最高刑不到五年有期徒刑,那从犯罪发生开始算,五年内都能去追究;要是可能判的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这个追究时间就是十年;当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间就延长到十五年;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追诉时效长达二十年。要是过了二十年,觉得还是必须追究这个犯罪的,就得让最高人民检察院来决定了。 一般来说,要是犯罪情节不算特别严重,可能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通常十年内都能起诉。但要是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严重情况,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时候二十年之内都可以进行追诉。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或者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跑躲避侦查或者审判,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追诉时效的限制了。还有,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已经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了控告,结果这些部门该立案却不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遭遇了强奸犯罪,一定要尽快向相关部门报案,及时固定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小时前

起诉强奸罪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海口法务律师

海口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起诉强奸罪的有效时间也就是刑事追诉时效,这得根据犯罪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范围来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强奸罪最高只会判不到五年的有期徒刑,那追诉时效就是五年;要是最高会判五年以上但不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就是十年;最高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要是最高会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则是二十年。要是过了二十年还觉得必须追诉,就得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具体来说,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可能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追诉时效是十年;要是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严重情况,可能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 3、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就算过了追诉时效也能追究。一种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另一种是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的。

5小时前

起诉强奸罪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被强奸后多久还能起诉?这涉及刑事追诉时效,要根据犯罪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追诉时效分几种情况。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要是二十年后还必须追诉,得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一般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通常为十年。要是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加重情形,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不过,也有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一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公检法应立案却不立案。 遭遇强奸要尽快报案,维护自身权益。若对追诉时效还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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