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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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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管理、利用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城乡建设和发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记录资料。

第四条 城建档案应当集中管理、分级保管、异地备份,并规范整理、完整保存、有效利用。

第五条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城建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从事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村镇建设档案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村镇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管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与接收

第八条 负有城建档案移交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

(一)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和人防工程档案;

(二)城乡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电信、有线电视、工业等各类管线工程档案,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隐蔽工程除外;

(三)城乡建设各专业主管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建设、人防、房管、园林、风景名胜、市容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四)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认为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城乡建设档案。

前款所称负有城建档案移交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乡建设各专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城建档案应当报送原件,并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以纸质、电子、声像等形式报送。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在七日内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以委托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被撤销的单位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 移交的城建档案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后,应当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的书面证明。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

第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参与并指导本级人民政

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准确、完整并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地下管线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及声像资料;

(二)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的地下管线竣工图等测量成果。

住宅小区、厂区、校区以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由建设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城乡建设各专业主管部门形成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满五年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其保管的城建档案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采用光盘、磁盘及其他现代技术手段备份保存;

(二)电子、声像档案的存放,符合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载体存放环境;

(三)对电子介质形式的城建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存;

(四)建立城建档案资料信息库、目录库,汇编城建档案综合信息。

第十九条 利用城建档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尊重档案移交人、捐赠人、寄存人的禁止或者限制利用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利用档案,应当出示身份证件、单位公函等有效证明文件;

(四)不得勾抹、描摹、涂改、剪裁、抽取、损毁档案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档案完整性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对利用城建档案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复制件加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印章后,与档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可以开放的档案目录,编制必要的检索资料和参考资料。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范围收取综合服务费。

政府和社会公益性工程项目、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利用档案资料,单位、个人查阅自己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资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捐赠、寄存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要利用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档案信息及时导入城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建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建档案信息平台,实现档案信息共享,依法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同级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违反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报送虚假城建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

分类规范的有关规定,给予惩戒。

第二十六条 查询、利用城建档案时,造成城建档案破损、毁坏的,责令赔偿损失,并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或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镇村建设档案的形成、管理、利用及其监督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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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钟前

假账金额达到多少数额会认定为犯罪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判断做假账是否犯罪,要依据具体行为。 先说逃税情况。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这种情况就构成逃税罪。 再看虚开发票罪。虚开普通发票达到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达到四十万元以上,就符合犯罪标准。另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也构成犯罪。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杜绝做假账行为。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若遇到税务问题,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依法处理纳税事宜,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1小时前

假账金额达到多少数额会认定为犯罪

律图辽源律师

律图辽源律师 最近回复:

做假账会不会构成犯罪,得看具体做了什么事。就拿逃税来说,如果有人做假账是为了逃税,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而且占了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依法通知其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这人却不配合,那这种情况就构成逃税罪了。 再说说虚开发票罪。要是做假账涉及虚开普通发票,数量达到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的金额累计起来有四十万元以上;要是虚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又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这些情况都构成犯罪。 大家要注意,做假账可能会触犯法律红线,一旦构成犯罪,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在日常经营和财务处理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纳税,合法开具发票,可别因为一时的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小时前

假账金额达到多少数额会认定为犯罪

吉林法务律师

吉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做假账可不是小事儿,会不会构成犯罪得看具体干了啥。咱们先说说逃税这事儿。要是有人通过做假账来逃避缴税,当逃避缴纳的税款达到五万元以上,而且占了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这时候税务机关依法发了追缴通知,让补缴税款、交滞纳金啥的,要是这人不配合,不补缴税款,也不交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那可就构成逃税罪了。 还有虚开发票方面也是一样。要是给人虚开普通发票,数量超过了一百份,或者虚开的金额加起来达到四十万元以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那种能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超过十万元,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这些情况都构成犯罪。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不管是企业老板还是会计人员,千万别动做假账的歪心思。一旦被发现做假账违法犯罪,那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会面临罚款、坐牢等处罚。平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如实记账、依法纳税,要是对税务和财务方面有啥不明白的,赶紧咨询专业人士,别因为不懂法犯大错。

4小时前

假账金额达到多少数额会认定为犯罪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做假账会不会犯罪,得看具体做了啥事儿。就拿逃税来说,如果有人通过做假账逃避缴纳税款,金额达到五万块以上,而且占了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都发了追缴通知,这人既不补上该交的税,也不缴纳滞纳金,还不接受行政处罚,那这种情况就构成逃税罪。 2、在虚开发票这一块,如果做假账涉及虚开普通发票,数量超过一百份,或者虚开的金额累计起来达到四十万以上;要是虚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超过十万块,又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到五万块以上,这些情形都构成犯罪。

6小时前

假账金额达到多少数额会认定为犯罪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做假账会不会犯罪,得看具体做了啥。以逃税来说,要是通过做假账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税务机关发了追缴通知后,既不补缴税款,也不缴滞纳金,还不接受行政处罚,那就构成逃税罪了。 再说说虚开发票罪。如果虚开普通发票超过100份,或者虚开金额累计达到40万元以上;要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这样就构成犯罪了。 大家千万别心存侥幸去做假账,一旦触发犯罪标准,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要是在财务处理上有疑问,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合法合规地处理税务和发票问题。

18分钟前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会判多少年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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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网上赌博赌资达五十多万,可能涉及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这两种罪名。赌博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存在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情形,依据刑法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若构成开设赌场罪,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且赌资五十多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具体量刑并非固定不变,会综合多方面情节考量。例如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有无自首立功表现、是否进行退赃退赔等。若嫌疑人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提醒:参与或组织网上赌博是严重违法行为,面临法律制裁。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分析。

1小时前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会判多少年

律图南川区律师

律图南川区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被认定涉嫌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其他涉案人员情况。 (三)及时退赃退赔,将参与赌博的五十多万赌资退还,这在量刑时会被考量。 (四)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小时前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会判多少年

重庆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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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赌博赌资达五十多万,可能触犯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2.若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此为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判处罚金。 3.若构成开设赌场罪,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且赌资五十多万属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量刑会综合多方面情节,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量刑时会考虑。

3小时前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会判多少年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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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会综合多种情节考量。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对于网上赌博赌资达五十多万的情况,若符合此罪构成要件,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当赌资五十多万时,属于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情形,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具体量刑并非固定不变,会综合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有无退赃退赔等情节。若嫌疑人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如果遇到此类法律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4小时前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会判多少年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网上赌博赌资五十多万,极可能触犯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若构成赌博罪,营利目的下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构成开设赌场罪,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且赌资达五十多万属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自首情节从轻处罚。 2.积极退赃退赔,展现悔罪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3.若有立功表现,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等,也可争取从轻量刑。 4.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能根据具体案情提供专业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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