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民商法类 > 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集约利用土地和优化城市地下空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从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 文       号:暂无信息

  •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 实施时间:暂无信息

  •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集约利用土地和优化城市地下空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

前款规定的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括工业管线。附属设施包括用于确保管廊安全运行的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设施。

第四条 管廊管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统筹建设、安全运行、有偿使用、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管廊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管廊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管廊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是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县人民政府和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管廊的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环保、人防、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公安、园林、文广、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管廊,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参与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管廊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征询管线单位意见。

第九条 管廊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管廊专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分步实施的要求,确定管廊的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并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

第十条 新建道路应当根据功能需求,规划以干线、支线管廊为主的管廊;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缆线管廊为主的管廊。

管廊建设按照管廊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并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一条 管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程序办理管廊建设工程的相关手续。

管廊建设需穿(跨)越或者利用城市道路及公路、人防设施、河道及堤防设施,或者涉及消防安全、树木、文物古迹遗存等保护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

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管廊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 管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已建设管廊的区域,除根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无法纳入管廊的管线,以及管廊与外部用户的连接管线外,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按照专项规划要求进入管廊。

应当进入管廊的管线,管线单位申请在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申请挖掘道路的,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管线入廊工作。

第三章 运营和维护

第十五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是管廊运营、维护管理的主体,应当按照约定向入廊管线单位提供管廊使用及维护管理服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并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其特许经营权。

第十六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管廊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90日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

第十八条 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位应当向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有偿使用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和建设、财政等部门制定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指导意见,作为确定费用标准的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工作;

(二)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

(三)负责管廊内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四)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

(五)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

(六)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管线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配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做好管线的安全运行;

(二)使用和维护管线应当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

(三)编制实施管廊内管线维护和巡检计划,并接受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建立管线定期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查人员(数)、巡查时间、地点(范围)、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报告记录及巡查人员签名等;

(五)施工时对管廊及管廊内已有管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六)在管廊内实施明火作业时,应当取得管廊运营单位的同意,施工方案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七)制定管线应急预案,并报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备案;

(八)为保障入管廊管线安全运行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管廊内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的,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管线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24小时内按照规定办理道路挖掘手续。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移动、改建管廊设施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设计图纸送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备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管线单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在管廊及其周边区域,从事下列活动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应当事先向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提供管廊运营管理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并在施工中按照该保护方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排放、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

(二)爆破;

(三)挖掘城市道路;

(四)打桩或者进行顶进作业;

(五)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六)其他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可以对安全保护区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测,提出相应的安全处置建议,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落实。

施工影响管廊安全运行的,管廊运营管理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工,调整作业和安全保护方案,保障管廊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五条 进入管廊施工、巡检、维修的从业人员应当服从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管廊安全运行。

第二十六条 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管廊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道路挖掘许可手续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管线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维护义务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线单位应当进入管廊而不进入管廊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廊及其周边区域从事危害管廊安全活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属于经营性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管廊损失的,依法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审批建设管廊、管线的;

(二)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管廊建设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的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婚内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但是双方协商不成的,《民法典》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共有财产分割的具体模式,因为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财产分割需要结合…

查看更多>>

1小时前

游戏公司欺诈消费者?

董金萍律师

董金萍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涉及多少金额?可以维权的

1小时前

两个月婴儿的抚养费要如何支付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两个月婴儿的抚养费支付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就好比游戏有规则,抚养费支付也得按照法律规则来。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打个比方,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一般拿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孩子当抚养费。要是同时养两个及以上孩子,比例能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一半。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前面说的比例确定抚养费。要是有特殊情况,像孩子生了重病需要大笔医疗费,抚养费数额可以提高;或者父母一方遭遇重大变故,经济特别困难,也能适当降低。 支付方式有定期和一次性两种。定期给抚养费,比如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给,这种方式很常见,能保证孩子生活费用稳定。要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好,又愿意一次性把抚养费结清,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要是一方没收入或者找不到人了,就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抵抚养费。 抚养费支付一般要给到孩子18岁。在商量抚养费时,得把数额、给的方式、时间还有调整机制这些写清楚,这样能避免以后扯皮。要是双方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 法律建议:父母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要多为孩子考虑,尽量协商解决。签协议时仔细些,把各项内容明确好。要是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1小时前

两个月婴儿的抚养费要如何支付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对于两个月大婴儿的抚养费支付,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办。确定抚养费金额时,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要是父母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通常抚养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 - 30%来给;要是需要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面说的比例来确定。要是有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2、支付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给,比如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支付。这种方式比较常见,能保证抚养费的按时稳定发放。另一种是一次性付清,这种方式适合那些经济条件好,并且愿意一次性把抚养费结清的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是一方没经济收入,或者找不到人了,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抵抚养费。 3、通常情况下,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年满18岁。在商量抚养费支付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把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调整的办法等内容确定清楚,这样能避免以后产生矛盾和纠纷。要是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小时前

两个月婴儿的抚养费要如何支付

律图绥化律师

律图绥化律师 最近回复:

家中有两个月大婴儿,抚养费该怎么给是很多人头疼的问题。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相关规定。 抚养费给多少,要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每月总收入的20% - 30%给;要是养两个以上孩子,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按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比例确定。如果情况特殊,这个比例也能上下调整。 支付方式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可以按月、季度或者年度来,这种方式很常见,能保证抚养费稳定给到。要是对方经济条件不错,也愿意一次付清,那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要是对方没收入或者找不到人了,就拿他的财物折抵抚养费。 支付时间一般到孩子18岁。如果双方能协商抚养费问题,一定要把数额、支付方式、时间还有调整办法都写清楚,免得以后扯皮。要是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

4小时前

两个月婴儿的抚养费要如何支付

黑龙江法务律师

黑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两个月婴儿抚养费支付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 抚养费数额确定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 - 30%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支付方式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可按 月、季度或年度支付,实践中较常见,能保障费用稳定连续。一次性给付适用于非直接抚养方经济好且愿一次性结清的情况。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支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协议支付抚养费时,要明确数额、支付方式、时间和调整机制等,防止日后纠纷。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5小时前

两个月婴儿的抚养费要如何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家里有两个月大婴儿,抚养费该怎么支付呢?这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 抚养费给多少,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 - 30%来给。要是同时负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要是有特殊情况,比例也能适当调整。 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定期给付,比如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支付,这种方式比较常见,能保证抚养费稳定持续。另一种是一次性给付,适合非直接抚养方经济条件好,并且愿意一次性结清的情况。要是一方没收入或者找不到人了,就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抵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要给到孩子18周岁。大家协议支付抚养费时,一定要把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还有调整机制这些都写清楚,免得以后闹纠纷。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1小时前

职工应采用什么方式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律图昌都律师

律图昌都律师 最近回复:

1、职工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的办法得看具体情形。常见的赔偿方式有这么几种。 直接赔钱是最普遍的做法。职工按照单位实际的经济损失金额,要么一次性把赔偿金给单位,要么分阶段支付。要是职工因为故意或者有重大失误让单位受损,单位能从职工工资里扣赔偿款。不过,每个月扣的钱不能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而且扣完后剩下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2、要是职工弄坏了单位的物品,也可以买相同或者类似的东西来赔,这就是实物赔偿。 3、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单位和职工商量好了,职工可以多干点活来弥补单位的损失,像加班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这叫劳务抵偿。 确定赔偿方式的时候,得考虑职工犯错的程度以及经济状况。要是单位和职工对赔偿方式和金额有分歧,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单位能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职工也得积极配合单位的调查和处理,该赔的就得赔。

2小时前

职工应采用什么方式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拉萨法务律师

拉萨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职工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该怎么赔偿呢?赔偿方式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有这几种。 最常见的是直接赔金钱,职工按单位实际损失金额,一次性或分期给单位赔偿金。要是职工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单位损失,单位能从职工工资里扣赔偿款,但每月扣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完剩下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要是职工弄坏了单位物品,可以买相同或类似物品赔偿,这就是实物赔偿。 还有劳务抵偿,职工和单位商量好后,职工可以额外提供劳务弥补单位损失,像加班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确定赔偿方式时,要考虑职工过错程度和经济状况。要是双方对赔偿方式和数额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下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途径解决。职工碰到这种事,要积极配合单位调查和处理,担起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2小时前

职工应采用什么方式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西藏法务律师

西藏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职工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的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常见的有下面几种。 直接赔偿金钱是最普遍的方式。职工按照单位实际的经济损失数额,可一次性或分期给单位支付赔偿金。要是职工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导致单位损失,单位能从职工工资里扣除赔偿款。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当职工造成单位物品损坏,可用实物赔偿,也就是购买相同或类似物品赔偿。 双方协商一致,职工还能通过劳务抵偿弥补单位损失。比如多加班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确定赔偿方式时,要考虑职工过错程度和经济状况。要是双方对赔偿方式和数额有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行,单位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职工要积极配合单位调查处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小时前

职工应采用什么方式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劳动纠纷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职工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具体方式得看实际情况,常见的有这么几种。 最普遍的是直接赔金钱。职工按照单位实际的经济损失金额,要么一次性付清赔偿款,要么分阶段付款。要是职工是因为故意或者有重大失误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可以从职工工资里扣赔偿的钱。不过,每个月扣的钱不能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而且扣完后剩下的工资不能比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如果职工弄坏了单位的物品,也可以用实物来赔偿。就是去买相同或者类似的物品给单位。 还有一种方式是劳务抵偿。只要单位和职工商量好了,职工可以多干点活,比如加班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来弥补单位的经济损失。 确定赔偿方式的时候,要考虑职工犯错的程度和经济状况。要是单位和职工对赔偿方式和金额有不同意见,可以先坐下来协商。要是商量不拢,单位能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期间,职工也得积极配合单位调查和处理,承担该负的赔偿责任。

目录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