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申请划转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批复
颁布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合批[2007]990号
颁布时间:2007-11-16
实施时间:2007-11-16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许可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申请划转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批复
(商合批〔2007〕990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关于划转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请示》(中铁程办〔2007〕451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划转给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时撤销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二、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三、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请通知公司凭此批复到北京市商务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原证书编号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