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社会法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_全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_全文

  •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文       号:人社部发[2009]35号

  • 颁布时间:2009-04-08

  • 实施时间:2009-04-08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 (局),xx兵团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欢迎,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国发[2009]12号),经国务院同意,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居民参保率,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9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9年新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原则上第二季度启动实施,参保率力争达到50%以上。2009年前已开展试点的城市,应结合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参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扩面速度。在工作推进中,各地区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科学设计和调整实施方案;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要坚持便民利民,真正方便居民、服务居民、让居民受益。
二、规范和完善财政补助政策。2009年政府对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做好 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39号)相关规定执行。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各地要及时上报财政补助申报材料,将本级财政应当安排的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上级和本级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补助申请和拨付工作顺利进行。继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困难居民的界定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帮助解决困难城镇居民缴费困难问题。同时,要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坚持做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金结余较多的城市要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当调整基金支付政策,避免结余资金过多。充分利用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扩大制度受益面。对起付线、封顶线、基金支付比例和补助范围等政策的调整,要通盘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增长和医药费用上涨等因素,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探索做好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转移时的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等的衔接。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推进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不同方式和路径。
四、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地级统筹。明确地级统筹中市(地、州)和县(市、区)相关机构的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办法,充分发挥县(市、区)一级相关机构在医疗保险筹资和管理中的作用。同一统筹地区应统一缴费和待遇政策,基金统筹管理使用,统一设计各项管理流程,统一管理服务网络。条件不具备、难以一步到位实行地级统筹的地区,可在统一缴费和待遇政策、统一管理经办流程、统一管理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基金调剂机制,明确调剂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办法。要探索地级统筹情况下适宜的就医管理办法,处理好扩大就医范围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关系。
五、切实加强经办管理能力建设。各地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切实解决好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要强化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岗位设置,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服务管理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服务机制,形成服务到人的管理服务网络。要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要逐步建立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参保人员实际利用医疗服务信息基础数据库,研究科学合理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医疗保险技术标准体系,实现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经办服务机构进行量化评价,促进经办服务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六、加强对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好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在统筹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相关统计数据基础上,核准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并制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加强目标考核和督查调研,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并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使这项惠及民生的重要改革深入人心,为全面推开试点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注重研究新问题、新情况,对试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免责声明: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劳动节法定假期是几天

劳动节法定假期是几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5.1和5.2日被确定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企业和机构在这2天若安排员工休息,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若安排员工工作,则需支付至少三倍于正常工资的报酬。这一规定旨…

查看更多>>
产假

产假

3小时前

这个未足额支赔偿金是有要求是发生了支付才成立还是说公司还在协商时未按法规赔偿就成立?

陈基贤律师

陈基贤律师 最近回复:

赔偿金方面还有其他的一并考虑的,具体根据案件,可以电话联系

3小时前

当遇到缓刑长于有期徒刑时如何处理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缓刑是个啥制度呢?简单来说,就是给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一个机会,在一定期限内,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不用执行原本判的刑罚。 对于缓刑考验期限,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是被判拘役,缓刑考验期限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过最短不能少于两个月。要是被判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短不能少于一年。有时候会出现缓刑考验期限比有期徒刑刑期还长的情况,这其实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不用觉得是出错了或者需要特殊处理,按照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程序来就行。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得遵守一些规定。比如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会客方面也得遵守考察机关规定;要是想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或者搬家,得经过考察机关批准。 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犯新罪,之前也没有其他没被发现和判决的罪,还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和缓刑监督管理规定,那么等缓刑考验期满,原来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还会公开宣告。但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可就麻烦了,很可能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执行原来判的刑罚。

4小时前

当遇到缓刑长于有期徒刑时如何处理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缓刑是个挺重要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一个机会,在一定时间内,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暂时不执行原本判的刑罚。 对于缓刑考验期,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是被判拘役,缓刑考验期得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过最短不能少于两个月;要是被判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有时候会出现缓刑考验期比有期徒刑刑期还长的情况,这完全是正常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用觉得奇怪,也不用特殊处理,就按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程序走就行。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可得守规矩。得遵守法律法规,乖乖服从监督;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会见客人也得按考察机关的规定来;要是想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搬家,必须得经过考察机关批准。 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犯新罪,之前也没有其他没被发现的罪,还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和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等缓刑考验期一满,原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还会公开宣告。但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那可就麻烦了,缓刑可能会被撤销,还得执行原来判的刑罚。 给犯罪分子的建议就是,既然有了缓刑这个机会,就一定要好好珍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好好改造,争取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

5小时前

当遇到缓刑长于有期徒刑时如何处理

律图蚌埠律师

律图蚌埠律师 最近回复:

1、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缓刑指的是给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时间内附带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按照法律规定,要是被判拘役,缓刑考验期得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过最短不能少于两个月;要是被判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2、有时候会出现缓刑考验期比有期徒刑刑期长的情况,这其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现象,不是错误,也不用特别处理,就按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程序来就行。 3、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得遵守一些规定。比如说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得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要是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或者搬家,得经过考察机关批准。 4、要是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犯新罪,之前也没有其他没判决的罪,还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还会公开宣告。但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执行原判刑罚。

5小时前

当遇到缓刑长于有期徒刑时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缓刑是咱们国家法律里一项重要制度,指对判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过不能少于一年。 有时会出现缓刑考验期比有期徒刑刑期长的情况,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用特别处理,按正常的缓刑考验程序来就行。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得遵守不少规定。比如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机关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要是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得经过考察机关批准。 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犯新罪,之前也没有其他没判决的罪,还没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等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用执行了,还会公开宣告。但要是违反了规定,就可能被撤销缓刑,去执行原判刑罚。大家得清楚这些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6小时前

当遇到缓刑长于有期徒刑时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我国法律里,缓刑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过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且不能少于一年。 有时会出现缓刑考验期限长于有期徒刑刑期的情况,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现象,按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程序执行就行。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会客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要是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犯新罪,没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也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还会公开宣告。但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被撤销缓刑。

3小时前

公司名下的钱算不算是共同财产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公司名下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看公司性质和具体情况。 先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是股东没办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在涉及股东婚姻问题时,公司财产就可能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在一起了,而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 再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名下的财产归公司,不是股东个人财产,也就不属于股东的夫妻共同财产。股东只有股权,在婚姻期间股权产生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企业里的财产份额,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可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处置合伙企业财产得按照合伙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 所以,判断公司名下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公司性质、财产来源、股东婚姻状况等因素。常见的认知误区是,很多人以为只要是股东名下公司的钱,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不是这样,不同性质的公司有不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若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公司性质和相关法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小时前

公司名下的钱算不算是共同财产

律图延边律师

律图延边律师 最近回复:

公司名下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看公司性质和具体情形。下面就不同类型的公司分别说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没办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在涉及股东婚姻问题时,公司财产很可能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搅和在一起了,而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们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名下的财产是属于公司的,不是股东个人财产,自然也不属于股东的夫妻共同财产。股东拥有的只是股权,在婚姻期间股权产生的收益,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 合伙企业里,合伙人在企业里的财产份额,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处理合伙企业的财产要按照合伙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定要注意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开,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财产混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股东的配偶,要关注股权收益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及其配偶要清楚合伙协议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财产问题。总之,遇到这类问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5小时前

公司名下的钱算不算是共同财产

吉林法务律师

吉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判断公司名下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看公司性质,还得结合具体情况。 2、要是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股东没办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在股东涉及婚姻关系时,公司财产就有可能被认定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搅和在一起了,而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是夫妻共有的。 3、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名下的财产归公司,不是股东个人的,自然也就不属于股东的夫妻共同财产。股东只有股权,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股权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在合伙企业里,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就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处置合伙企业财产得按照合伙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 综合来看,判断公司名下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公司性质、财产来源、股东婚姻状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6小时前

公司名下的钱算不算是共同财产

延边法务律师

延边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公司名下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看公司性质和具体情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股东没办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那么在涉及股东婚姻问题时,公司财产可能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搅和在一起,而婚姻期间得到的财产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就不一样了,它们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名下财产是公司的,不是股东个人财产,也就不属于股东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股东拥有股权,婚姻期间股权产生的收益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企业里的财产份额,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处理合伙企业财产,得按照合伙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 所以,要判断公司名下的钱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综合考虑公司性质、财产来源、股东婚姻状况等因素。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