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赔偿律师回复
工伤伤到骨后没有平到残,有没有务工费和营养费?
即使工伤伤到骨后没有评上伤残等级,通常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在工伤中准确说法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营养费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具体解释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申请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就医并向单位报告工伤情况。由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停工留薪期。如果单位和职工对停工留薪期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营养费 法律情况分析 :在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提及“营养费”这一项赔偿项目。但是在实际的工伤赔偿过程中,如果工伤职工确有加强营养的必要,比如医疗机构在诊断证明或医嘱中明确提出需要补充营养,那么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适当的营养费。 司法实践情况 :在一些司法实践案例中,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营养费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比如购买营养品的正规发票等,法院有可能会支持职工关于营养费的诉求,但具体是否支持以及支持的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怎么办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但医疗费用通常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仅涉及单一工伤或人身损害情形时,需按对应规则处理。 1.双重赔偿的适用情形及范围 当工伤由第三人侵权引发时,劳动者既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也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两者的赔偿项目虽有部分重叠,但法律允许同时主张不同性质的赔偿。 2.医疗费用的重复限制 尽管劳动者可获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用属于实际支出型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若已通过工伤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向第三人主张时需扣除已报销金额;反之亦然,避免因重复主张导致额外纠纷。 3.单一情形的处理规则 若仅发生工伤,劳动者需按工伤认定程序,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若仅涉及人身损害,受害人可直接向侵权人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在内的各项人身损害赔偿,无需经过工伤认定流程。 4.权益主张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及时收集与工伤及侵权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关系证明等,按照法定程序分别主张权益,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当影响赔偿结果的实现。...
工伤赔偿后还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结论: 工伤赔偿后通常能做劳动能力鉴定,若对赔偿依据的劳动能力状况有异议或后续病情变化,可在合理时间内以正当理由申请。 法律解析: 工伤赔偿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在已获得部分工伤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对之前赔偿依据的劳动能力状况存在异议,或者后续病情出现变化,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例如首次赔偿基于初步诊断,后续病情发展导致劳动能力受更大影响,就符合申请再次鉴定的条件。再次鉴定需要在合理时间内且有像病情恶化这类正当理由,申请时要按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委员会受理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新的鉴定结论若提高伤残等级,可能会追加赔偿;若降低则可能影响后续赔偿。如果您在工伤赔偿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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