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您不用太担心,法律上是有明确救济途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拖欠工资,二是劳动合同被公司单方持有。针对这两个问题,我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虽然没有劳动合同原件,但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工作邮件等电子证据也要注意保存。其次,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如社交软件、邮件)明确提出工资支付要求,这样既能固定证据,又可能促成问题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重庆各区县都设有),或者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工作地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而且时效为一年,从拖欠工资之日起算。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公司持有劳动合同,也不影响您主张权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拒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建议您尽快行动,越早维权越有利。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操作指导,可以带着现有证据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封云凯律师 回复:开发商未售完的房子和车位,无论经过多少年,所有权通常都不会自动归业主所有。下面分别对房屋和车位的情况进行分析: 未售完房屋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归属以登记为准。开发商在建造房屋并取得相关产权证书后,这些未出售的房屋产权就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非开发商通过合法的转让、赠与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业主,或者出现极端情况如开发商破产清算且房屋被依法处置给业主等,否则房屋所有权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自动归业主所有。 未售完车位 车位的归属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规划内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规划内的车位,开发商如果拥有合法的产权,同样以登记确定所有权,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自动归业主所有。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 :这类车位本身就属于业主共有,不存在开发商所有以及几年后归属业主的问题。 不过如果开发商长期怠于管理小区配套设施(包括未售房屋和车位),影响到小区整体居住环境和业主权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相应责任;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好,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首先建议您查看买卖合同中关于房屋现状和维修责任的条款。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是以现状交付为原则,但如果有特别约定维修责任的,可以按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窗户维修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过户后交房前,房屋损坏风险原则上仍由卖方承担。窗户玻璃属于房屋的组成部分,卖方有义务保持房屋在交付时的完好状态。建议您: 1. 先与房东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更换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主张这是卖方瑕疵担保责任 3. 注意保存好看房时拍摄的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据这种情况通常通过协商都能解决,毕竟金额不大。如果房东拒不处理,您可以在收房后自行更换,保留好维修票据,后续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