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德友律师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面部外伤留疤可能对您的生活、工作和社交产生影响,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您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精神损失费,需要结合您的具体伤情和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当地法院的判例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