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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学籍,入伍通知书要

ask****337 陕西-西安 学校侵权咨询 2019.09.12 21:36:34 2735人阅读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学籍,入伍通知书要放校武装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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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16062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52325条

你咨询的应该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法律对这块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涉及,请咨询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2019-09-13 08: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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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当兵保留学籍不用交学费。大学的政策是保留学籍,不收任何费用,回来后学费也可以申请减免。
1,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2020-12-05 18:53:27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79583条

你好,怎么理解

2019-09-19 09:24:13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26962条

详问主管部门

2019-09-12 23:15:55 回复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即使异地入伍,退役时会自动把士兵安置回户口原籍的,所以不必担心异地入伍回不了原籍的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扩展资料:关于退役安置的其他注意事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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